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针对汽车交强险已过期,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未过期,该如何进行赔偿?

案情

2015年4月上旬的一天,张某驾驶自家的本田雅阁轿车在某市城乡结合部的道路上行驶,途中,不慎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唐某相撞,致唐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唐某住院治疗后,鉴定为九级伤残。2015年11月,唐某将张某及张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76328.60元。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交通肇事时其投保的交强险已过期,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未过期。对此事故如何赔偿有两种意见。

分歧

意见1:由张某(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意见2:张某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因其是商业险的被保险人,故其承担的责任仍由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即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评析

笔者赞同第一种意见。其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顺序,先赔偿交强险是明确的。该案交强险已过期,其风险应由侵权人张某承担。机动车上路必须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可自愿选择投保。故笔者赞同第一种意见,由张某(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夏季暴雨频发 一定要购买涉水险
下一篇:“全险”是什么险?你真的知道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