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非法营运的黑车泛滥

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黑车司机们也被视为灰色工作群体.今年2月13日12时许,刘某驾轿车载客由南向北沿长江路行驶,将骑小三轮车的仲老太撞倒,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仲老太与刘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死者仲老太的家属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获得赔偿.在诉讼中,法院把苏州某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死者家属诉称,交通事故导致仲老太死亡,他们遭受的损失为26万余元.因保险公司为该轿车的保险人,刘某为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的赔偿限额为20万元,因此,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先予赔偿,余额由刘某承担60%的责任.

被卷进官司的保险公司则认为,刘某投保的保险车辆属非营业性车辆,但其收取报酬载客,属于非法营运.因此依据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享有拒赔权利,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4月2日,刘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在该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如此约定:保险车辆属非营业性而出租给他人使用或收取报酬载客载货,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法院认为,虽然刘某非法从事营运,但是该起事故并非由仲老太或刘某故意造成,因此法院对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予采信.刘某与仲老太对该起事故负同等责任,对仲老太死亡造成的损失,他作为赔偿义务人应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后的余额内承担60%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刘某赔偿死者家属9万余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车身单独划痕 保险公司无法负责
下一篇:五招读懂车险合同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