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贺州《关于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相关内容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关于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请示》(贺金管报〔201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职工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原在异地工作,并在原工作所在地已购、建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且办理了住房贷款,因工作需要,现双方均在本市工作,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二、职工夫妻双方一直在本市工作,2010年1月1日《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实施以前,在异地城市已购、建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且办理了住房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下一篇:呼伦贝尔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该如何进行贷款呢?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