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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咨询:我哥哥年前为他自己投了一份人寿险,指定我嫂子为受益人,他们有一个5岁的孩子。我们的母亲60岁且单独生活,前段时间我哥哥因病过世,现在我嫂子和我母亲争执保险金,这些保险金该给谁?

浙江合一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解答: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2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收益人。本案中,既然你哥哥指定他的妻子为受益人,所以,只能由你嫂子来享有这些保险金的请求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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