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离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新政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解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按规定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据介绍,《通知》规定的参保对象须为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全部四项条件的人员:一是离开时间条件,二是单位范围条件,三是身份条件,四是原工作时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下一篇:少报缴费基数 职工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