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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员为了完成业务指标,免不了要把保险产品的好处说得天花乱坠,今年1月份,残疾人王女士一位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王姓朋友上门做客,并向王女士夫妇介绍起自己公司推出的各种保险的好处和收益。

王女士夫妇文化程度不高,家庭年收入也只有1万元左右,在听王某所推销的保险的诸多好处之后颇为心动,尤其是听王某承诺“这份保险为存款,可随时取款”,更是下定了购买的决心。于是,在王某的推荐下,王女士办理了2份年缴保费达16000元的保险。听说王女士家中一时拿不出16000元,王某还主动为王女士垫付现金,并告知她下次把“单子”送来时再拿他垫付的钱。春节前,王女士依照约定将钱付给了送“保单”到家的王某。春节前,王女士的女儿回家过年,王女士就把此事跟女儿说了,女儿看到“保单”后,发现与母亲所说的“存款”说法不同:这份保险实际是份分红保险,缴费5年,保险期限为22年,要到投保人75岁才能拿到钱,根本就不是王某所说的“随时可取”。

更为严重的是,在他们收到的这份“保单”上,既隐瞒了投保人王女士身体残疾的客观事实,又编造了王女士年收入为3万元的虚假内容,王女士赶紧打电话给王某要求退保。听说王女士要退保,王某立即表示不同意,认为“这太丢面子了”,因此拒绝与王女士见面谈退保事宜。后来,王女士找到王某所在的保险公司,王某才勉强同意退了其中的一份年缴费10000元的保险,并于2月4日办理了退保手续。而另外一份6000元的保险却始终不同意退保。无奈之下,2月5日,王女士来到消保委请求帮助维权。

消保委接诉后,确认该保险业务员王某有明显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当即与保险公司客服部联系,第二天,保险公司将6000元保费一次性全部退给了王女士。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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