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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仍然没有就业,在相关部门登记失业且属于困难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如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在明年1月至6月,每月10日前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领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户口本

4、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到户籍相关就业机构办理)

5、困难家庭证明文件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根据各县发展水平不同而有差别。

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补助:

1、实现就业;

2、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

3、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介绍就业。如果有毕业生骗取补助金,将会受到处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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