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以房养老”保险将在四城市展开试点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监会已起草《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进行试点。

这个保险“舶来品”一旦在中国落地,对于保险及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都将产生深远影响。不过由于这一创新产品横跨保险、地产等多个领域,对于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而言将面临一定难度的风控考验。

试点产品分两类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欧美等国外成熟保险市场却是一种较普遍的“以房养老”方式,它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本报从相关方面了解到,2006年底,由中国太保承担的建设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产品行业应用研究”课题成果通过验收。但由于监管部门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这一新型险种迟迟没有面世。不过,在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及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有关要求后,保监会于近日起草了相关指导意见,并于本周开始在业内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这一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群限定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期间自正式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

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业内专家表示,相较其他金融产品,这一险种落地的意义更加重大及深远。它不仅可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活跃保险产品市场,还可以增加二手房上市量,活跃房地产二级市场。同时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有利于健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同时可刺激和挖掘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保险与银行的对比问题
下一篇:保单贷款专家建议防范风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