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拉萨市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30日下午,拉萨市召开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启动大会。拉萨市副市长许成仓参加会议并讲话。目前,拉萨市已建立了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它们正在为拉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生育保险在拉萨市还未建立。为做好这项工作,许成仓在会上首先分析了实施生育保险的重大意义。

他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均衡用人单位负担的有效措施。据悉,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城镇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职工工资的0.4%缴纳生育保险。参保生育的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待遇主要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终止妊娠等医疗费用。拉萨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慧主持会议。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五险合一”创高效
下一篇:破产企业留守人员可否享受失业保险?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