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深圳电根据最新一期深圳市府公报,12月1日起,台港澳人士可根据深圳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按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深圳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解答深圳市养老保险条例修改
下一篇:补缴养老险新规则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保开门红保险超详细介绍!不要... 2026-03-20
  • 太平洋颐护金生终身护理险怎么样... 2026-03-05
  • 2026养老分红险选购指南!看懂这... 2026-02-27
  • 2026年开门红产品哪家强?中国太... 2026-02-20
  •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不同级别医院... 2026-02-16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