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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公布,辽宁省开始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也就是说,今后辽宁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险费征收主体、缴费基数和比例将全省统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全省900多万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将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统一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同时,在养老保险的业务管理上,统一了个人账户建账标准、项目,统一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办法,建立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对账制度,运营个人账户基金。参保者如果转入省内其他城市,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城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对参保者来说,全省按照统一的政策、标准和流程来审核企业离退休人员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确保按时足额发。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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