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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西藏已经建立以城镇职工为主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事业等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推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账运行,2007年自治区财政共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建立自治区养老保险统筹个人账户网络管理系统。西藏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在100%。与此同时,西藏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在全区全面实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10月1日起,自治区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具有自治区户籍并居住在县以上城镇的居民、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区外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以及内地西藏班学生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全民覆盖。

据介绍,目前西藏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医疗保险已实现全覆盖,参保人员不断增多。截至目前,农牧区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分别达到240万人、16.1万人和20万人;全区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7.7万人、7.8万人和2.3万人。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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