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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重新调整

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原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各承担 40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承担。随着缴费的提高,最高赔付限额也得到提高,赔付限额由原每人每年16.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万元。

对于特殊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时,需一次性缴足平均余命的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最低缴纳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年限为5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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