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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吞下工伤保险约6万元 被警方依法追责

5月3日,瓯北一企业老板李某和出纳胡某因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约6万元,被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瓯北一阀门厂新招录的员工陈某在吃完早餐后像往常一样到阀门厂上班,就在打开打磨阀门螺口的机器时,右手却因操作不慎被卷入机器,当场血肉模糊。阀门厂老板李某得知后立即将陈某送到医院,经诊断需立即进行手术,手术费用超过5万元。

这时,老板李某才想起这名员工是半个月前刚招录到厂里,还在实习期,没来得及办理五险一金,如果治疗费用全部自费,厂里将要付出一大笔医疗费用。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和避免以后不必要的工伤纠纷,李某决定当天先替员工陈某办理好保险手续,暂时用老员工的身份证办理急诊治疗手续,待第二天保险生效后再替陈某办理住院治疗并申请工伤认定,于是打电话给厂里的出纳胡某,吩咐她立即为员工陈某办理好工伤保险手续。至陈某身体痊愈,共骗取工伤保险金约6.01万元。

在后期的报销审核当中,人社部门发现人物信息资料有出入,经过调查,人社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撤销了对陈某的工伤认定决定,责令陈某所在单位退回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的各项待遇,并对该单位处以罚款。目前,该案中骗取工伤保险金的老板李某和出纳胡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县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械、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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