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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的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我市有66家企业符合2014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发放标准,可获补贴共200万元,预计春节前可发放到位。

据了解,我市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本市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均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根据《通知》,申领的企业需符合两项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满足该两项条件的企业,申请通过后可获得稳定岗位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通知》明确,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有66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并进入公示阶段。

据悉,该稳岗补贴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年底。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提出稳岗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提供《惠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4份),依次递交给当地社保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认定审核。经相关部门认定、审定、公示后,社保部门根据人社部门审定的补贴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企业账户。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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