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上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申请范围: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五联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单位上一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3、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公积金
上一篇:江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
下一篇:每月住房公积金缴纳多少如何计算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