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公积金贷款对象(一)公积金贷款对象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地居民在济南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至贷款时,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上一篇: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
下一篇: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昌吉州迅速响应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