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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身保险要多加注意特别提示

7月8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但是保险知识的普及是延续而必要的,广大读者了解的保险知识越全面就越能在生活中更好的运用保险保护自己。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购买这类保险时,应当知道:(1)意外险只对由于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事件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残废支付保险金,对因疾病等原因造成的死亡伤残并不负责。(2)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致残支付的保险金,是根据保险条款所附伤残等级表确定的,未达到规定伤残等级的,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3)对于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投保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取得保障。(4)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按照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确定的,职业类别越高,危险性越高,收费越高。

重大疾病保险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发生或重大手术的实施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购买这类保险时,要注意:

(1)重大疾病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例如,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而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180天后认定仍遗留若干残障的。再如,冠状动脉搭桥术,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开胸实施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等其它非开胸手术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等待期

是指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有的保险条款规定为30天,有的规定为180天),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无息退还保险费。

(3)定点医院就医的要求

重大疾病需要在保险合同规定的医院确诊,特殊情况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

(4)体检不能代替告知义务

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否则,虽然经保险公司体检未发现身体状况异常,但是在发病后,经调查发现,投保前已患病,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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