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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在发布会上表示,修改后的保险法依据公平原则,对保险人提供的保险条款的内容做出规范。根据保险活动中,保险合同多为保险人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即为定式合同的特点,为防止保险人在合同中做出免除自身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规定,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规定:这类合同中,有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的条款,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或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无效。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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