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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出现的几种“人”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合同中设计的人很多,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保险合同中出现的几种人,以及他们的职责和权利: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保险代理人:依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如展业、承保、理赔)的单位和个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按我国现行的保险代理人暂行规定,保险代理人又可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1)专业代理人,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2)兼业代理人,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3)个人代理人,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另外,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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