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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等于承保 保险生效日期大不同

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对理赔有着直接影响,因此,对此问题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事实上,并非如许多投保人想的那样,保险合同签字之后立即生效,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不同规定。

就人寿保险而言,按照新规定的要求,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并同意承保之后的零时起生效。例如,医疗险和重疾险在投保人签署保险协议后,投保人可能还需要进行体检,保险公司还要进行核保,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发送信息进行通知,一般来说,在此之后的零时起该保险合同正式生效。此外,投保人还需留意等待期的问题,等待期期间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但如果在此期间出险,赔付方式是有特殊规定的,投保人对此应进行了解。

意外险的种类较多,普通的意外险产品生效时间同样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的零时起生效,但旅游险的生效时间较为特殊,投保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生效时间,如保险期间为2014年4月15日08:00至2014年4月20日20:00,核保通过后,保险合同则在对应时间正式生效。因此,为避免理赔时因生效时间发生纠纷,在购买产品时,投保人应清楚地了解该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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