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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久前颁布实施的《沈阳市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应当在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30日内,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农民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沈阳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根据规定,农民工参保的缴费基数为去年沈阳市职工平均工资,保险费率标准为2%。有关人士说,根据办法,费率标准由沈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参保费用一半用于医疗保险基金,一半用于工伤保险基金。农民工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费用,分别由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关于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沈阳市规定,参保农民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如果参保的农民工在缴费期间回家乡探亲时患病住院的,也可参照沈阳市异地安置人员就医政策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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