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解决河南省老工伤问题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今年年底前,河南省将基本解决老工伤问题,老工伤人员将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意见》确定,老工伤人员待遇按待遇发生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新参加工伤保险的,2003年12月31日前因工负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直接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2004年1月1日至参保前因工负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由用人单位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补缴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后,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凡2011年6月底前参保缴费的,免收滞纳金。

煤炭、非煤矿山等老工伤人员集中的特殊行业及现已撤销或破产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且未按政策规定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财政、用人单位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工伤保险条例》为职工添保障
下一篇:青岛工伤保险出台新政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