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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纳入本市工伤保险统筹,实行统一管理。

《通知》明确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纳入《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实行统一管理。为确保老工伤人员的利益,《通知》还特别规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前与用人单位对《实施办法》规定外的有关待遇原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按原约定支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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