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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城乡衔接农民工养老保险即将诞生

而这背后,是国家社保障领域的宏大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低缴费,广覆盖,能转移,可接续”。同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这样概括多项社保政策的指导原则。

在此过程中,有专家建议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全面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由于养老保险持续一生,又多以工作年限累计,对于农民工等群体,其报销转移方式复杂,在诸项社会保险的改革中,被作为难点和重点。尹蔚民说,关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正在设计论证的方案是,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比城镇职工缴费低。尹坦言,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缴20%,个人缴8%,虽然有一部分农民工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由于其流动性强,要经常流动到他原户籍地或者是到其他地方工作,“在此过程中,企业缴费的那一部分按照目前的规定不能转移,只能带走个人缴费的8%,这对农民工来讲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上也充分考虑到这个现实。

尹蔚民介绍,将来的制度设计上,农民工可以有两种选择:在异地比较稳定就业而且长期居住在工作地的,可以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另外一部分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则单独设计一个制度模式。这个模式即在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都要减少,而减少的程度,当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并未透露,该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会结合各种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而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大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可以携带、可以转移。这种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将来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一步将要设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进行衔接。

尹蔚民认为,这种衔接的机制在于,如果他将来稳定地在城镇居住,可以转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若他回到原籍居住,则可以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农村养老保险中。尹蔚民说,“下一步这些办法将广泛征求意见,这其中就包括征求农民工的意见,而后,在比较成熟的时候,将按照程序正式报请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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