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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杀害丈夫保险公司是否还需赔偿

一对夫妻的感情纠葛竟引发一场人间悲剧,妻子阿芳一怒之下将丈夫阿强杀害,后妻子入狱,留下儿子一人。时隔6年后,阿强的儿子军军意外得知父亲生前曾购买过一份保额30万元的意外险。黄浦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保险公司应给付保险金30万元。

阿芳退休前曾是上海一家大型企业的工程师。2005年,由于不堪忍受丈夫的外遇,阿芳向丈夫提出了离婚。2006年8月16日凌晨1点多,阿芳趁阿强熟睡之机,用榔头猛击其头部,阿强顿时倒在血泊中当场死亡。阿芳则随即跳楼自杀,后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2007年2月,阿芳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同时,阿芳还需分别向军军和奶奶李阿婆承担附带民事赔偿共计38万余元。

2011年,军军意外得知,父亲曾购买过一份意外保险,保额为30万元。军军提出保险理赔申请,但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强在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其作为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作为遗产。阿强的妻子阿芳丧失继承权。而军军和李阿婆作为被保险人阿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被保险人阿强保险金的权利。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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