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齐齐哈尔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泛征求参保人员和医疗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留观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医保报销费用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

此次调整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参保人员门诊就医的需求,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引起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作用。

参加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人员,因病在门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结算的过程中,参保人员首先支付起付线费用100元;起付线以上的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职工医保由原报销70%提高到90%、居民医保由原报销60%提高到80%。

在门诊留观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费用均执行上述核销比例(包括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特定疾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特检特治自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所有具有收治门诊留观病人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其相应门诊留观病种结算标准不变。

此项标准自3月25日起执行。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后备箱咋伸出一只小手 被查时已行驶22小时
下一篇:中介市场的准入制度效果明显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