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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保险,你是否清楚自己作为投保人应该拥有什么权利,而且这些权利对自己又意味着什么吗?最起码,你应该知道下面九条关乎自身利益的权利。“反悔”的权利。一般寿险保单,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都有一个“犹豫期”或者说是“冷静期”。这一权利使你可以在收到保险单后十天的时间内,再次思量自己买的保险是否必要,保障是否恰当,甚至选取的缴费方式和保险期限是否合适等等。在此期间,你可以找你的业务员,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对你的疑惑进行确认。

如果结论真的是你买的保险不适合你的话,你可以要求撤销保险单并拿回自己已经缴纳的所有保险费。解除约定/合同的权利。如果保单已经存在几年了,你忽然有强烈的愿望不想再继续这张保单,你可以运用你的“退保”,即结束保单,拿回保单现金价值的权利。但必须提醒的是,无论什么样的退保,受到最大损失的是退保的你。

所以,退保前一定要想清楚为什么不想继续这张保单了?你其实还可以运用许多其他的权利,同样能解决你的问题而无需付出因退保而造成的经济代价——如果你对你的业务员不满意,请参照权利三;如果你对投资类产品的业绩不满意,可以先尝试看是否可以通过权利六去解决;如果你急需要现金,那么你可以通过临时借款(权利八)而非退保的方式解决;如果你只是不想再多交保费,是否想过其实你也有不交或缓交保险费的权利(权利四)?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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