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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9月1日起实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黄冈市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超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以获得8万元赔付支持。

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主要目的是解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减轻居民个人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与此相适应的保险缴费筹资标准是:在校学生(含入托幼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本专科大学生和研究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成年人(18周岁以上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由同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人每年承担15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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