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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应参加综合医疗保险?1.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2.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3.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6.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哪些人员应参加住院医疗保险?1.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2.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3.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4.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5.与本市除企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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