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2月25日晚,四川36岁的冯女士与家人来到一火锅店吃火锅,由于火锅店的房梁上不停的往下掉“谷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耗子药,掉在了桌子上和火锅锅底里,导致冯女士回家就出现了干呕、脸肿、发痒、失禁等症状。近年来,食物中毒事件频繁发生。在此情况下,很多人开始关注意外伤害保险是否给予理赔。

对此,专家表示,如果当事人不仅投保了意外险,还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话,首先要界定是否属于意外事故。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翻翻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险的保障条款,我们不难在责任免除一栏看到,个体食物中毒意外险不赔的字样,所以尽管消费者提前购买了意外险,但是如果所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不属于集体中毒行为,那么无法获得意外险的赔偿。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意外险
上一篇:为什么要购买意外险
下一篇:特殊意外险可以作为意外险补充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