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青岛市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青岛市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内七区由每人每月343元调整为380元,每人每月提高37元;五市由每人每月295元调整为335元,每人每月提高40元。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医疗补助金也相应调整,青岛市内七区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17元调整为19元(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调整为27元),五市医疗补助金由每人每月15元调整为17元(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调整为23元)。

为进一步做好协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青岛市从2008年2月1日起调整市内四区协保人员就业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就业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46元调整到337元,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78元调整到380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终身寿险是什么意思?以太保盛世... 2026-02-05
  • 不记名团体意外险是什么意思?怎... 2026-02-03
  • 必须买的车险有哪些?5大险种全... 2026-02-02
  • 终身寿险和年金险的区别?以中国... 2026-02-02
  • 买保险哪个保险公司好?多种维度... 2026-01-26
  •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什么保险?怎么... 2026-01-21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