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关于甘肃省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07年9月1日起,我省对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做出调整,包括兰州市5区及嘉峪关市等在内的10个一类市县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月280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四个等级,即由现行的每月205元调整为:一类区每月280元,二类区每月260元,三类区每月235元,四类区每月210元,与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相对应。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失业保险为3万失业者雪中送炭
下一篇:昆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有所提高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