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意味着保险人并不是必须解除合同,是否解除合同由保险人决定。

如果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时已经超过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范围,那么,被保险人将来也不再可能符合约定的年龄限制范围,所以保险人只能作解除合同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再投保时的真实年龄尚未达到约定年龄限制范围,那么保险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而是把合同推迟到被保险人达到约定的年龄限制范围时生效。

这就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再达到约定的年龄限制范围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保险金的责任。这样做,对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有利。因为解除合同,保险人养活了业务量,投保人又不能领回已交的全部保险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本文标签: 报销
上一篇:特殊疾病门诊报销的过程
下一篇: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蓝医保中高端2026震撼升级:告别... 2026-05-09
  • 趸交保险费、基本保险金额、保险... 2026-05-07
  • 失业金领取条件、流程及标准介绍... 2026-05-03
  • 公司购买的团体意外险100万保额... 2026-05-06
  • 三者险多少钱一年?买多少保额合... 2026-05-04
  • 挑选终身寿险产品时,要考量哪些... 2026-05-0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