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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本保险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90天—70周岁。保险期间:10年、20年或30年。产品特色:未来生活,红红火火。美好人生,福惠双全。家庭理财,宝中之宝。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生存,自合同生效日起,每经过2个保单年度,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生存保险金于合同第2个保单年度末给付。

2、身故保险金: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总额。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如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

3、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经过的保险费应交期数。我们按条款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4、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如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 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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