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关于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这项新的社保制度将在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人群中实施。

作为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补充,甘肃省日前出台《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这项办法确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试点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待条件成熟后实行省级统筹管理。

甘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暂设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政府补贴中,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允许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甘肃省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至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补缴至满15年;已经按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的、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上一篇:中国将采取推迟退休年龄办法解决养老金制度危机
下一篇:确保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是当务之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太平洋健康险高端医疗服务案例~... 2026-07-03
  • 有既往症可以投保沪惠保吗?投保... 2026-07-02
  • 沪惠保17项增值服务都有哪些?怎... 2026-06-26
  • 沪惠保2026版专属权益Q&A:增值... 2026-06-24
  • 2026带病投保医疗险推荐:蓝医保... 2026-06-18
  • 蓝医保中高端2026优势解读!蓝医... 2026-06-12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

    近1个月点击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