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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农村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记者从广西卫生部门了解到,广西已于近期开展了农村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从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广西试点的农村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和患者三方分担。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30%;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5%,患者自付5%。

属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农村医疗救助基金补偿20%,患者自付10%;属于其他对象的,新农合基金补偿70%,患者个人自付30%。广西对参加新农合的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的患儿给予救助,最高补偿可达15万元。据了解,农村儿童大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选在柳州市鹿寨县和百色市平果县开展,对象为参加新农合的0―14周岁儿童,试点病种分别为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广西卫生部门还联合医疗机构对试点病种制定了标准化诊疗方案,医疗费用的补偿实行限额包干,费用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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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大病医疗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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