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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保险欺诈加强执法提高警惕

近年来,我们通过与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密切合作,借助政府及司法机关强有力的措施,有机结合行政、法律和市场等手段,在思想、组织、责任、机制、监督等五方面形成了共建、共防、共治、共赢的良好局面,有力地防治了保险欺诈。

首要一点,要通过主动沟通与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形成共识,为开展联合防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坚持省市结合,推动组织共建。保险欺诈的防治涉及保险监管和政府各部门的权限,如果没有一个牵头组织,容易导致多头管理,甚至无人使力,出现管理真空,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参与、覆盖省市的反保险欺诈组织,通过成立反保险欺诈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共建的模式。其中东莞市特别重视,常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13个部门参与,反保险欺诈组织的领导级别高,参与部门多,工作机制健全,操作科学规范,效果十分明显,查获多起大案要案,如破获某企业保险欺诈案件涉案金额达1.3亿元,挽回损失6000多万元。

坚持以制度为本,明确责任共担。针对保险欺诈多发的保险中介领域,实行工商撤销前须经保险监管前置检查和行政许可,预防保险中介机构先欺诈后撤销的行为,同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线索梳理制度、证据调阅制度和案件移送机制。

坚持联合执法,强化案件共查。对于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我们提请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介入并对案件进行会商,联合办案。对于一些线索明确的案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迅速出击查获证据,同时联合取证。2010年8月,我们与广州、东莞两地公安刑侦支队一道,辗转上海、江西、浙江等省市进行调查取证,全程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的查办工作,多次奋战到凌晨四五点,成功破获“安康人寿”假保单案件,保监会领导高度评价——“这是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成功案例”。

坚持广泛发动,促进各方共防。我们联合交警、经侦、新闻等部门,通过联合发文、窗口指导、共同宣传等方式,促进形成各方共防保险欺诈的良好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全省车险减损案件4万多宗,减损金额近3亿元;非车险减损案件300多宗,减损金额达1.5亿元。一系列措施有效打击了保险欺诈,挤压了理赔水分,目前广东财产险已连续3年实现盈利,上半年利润率8.6%,承保利润占全国11.6%,高于保费占比3.8个百分点。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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