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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和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

28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用人单位将为全体职工,含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以下简称“外来工”),统一缴纳生育保险费,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7%调整为0.85%。至此,广州市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已全部覆盖至外来工。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先生介绍,随着《关于调整广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和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通知》的颁布,从今年7月1日起,参保1年后,无论广州市职工或外来工生育时,均能享受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工资及医疗费等待遇。此举充分体现了广州市委、市政府对外来工的关怀,体现了社会公平,对构建和谐广州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据悉,生育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之一。它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旨在通过提供产假工资、医疗服务和产假,维持、恢复和增进生育妇女身体健康,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促进男女平等就业。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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