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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员工变更定点医院手续指南

按照北京市劳动局要求,参保人员在一年之内只能变更一次定点医院。

从2008年7月1日起,办更定点医院的申报时间统一改为每年1、2月份,过期将无法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需要变更定点医院的,请先查看北京市劳动局网站公众查询栏目,按照其公布的北京市最新医疗定点医院名称和医院代码选择定点医院。

按照 北京市劳动局 2008年7月5日最新公布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下列医院员工可不选为本人定点医院即可直接前去看病报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北京市健宫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选择好新的定点医院后,请写一份定点医院变更申请,写明要将定点医院变更为那几家(须注明医院代码),个人签字,然后与医保手册一同送至FASCO人事部。

办理时间通常为1月左右,请于次月咨询FASCO办理结果。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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