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太平洋保险>保险资讯>行业动态

谢某在某橡胶厂做了4年的雇工,但老板从来没给他和其他雇工办理过工伤保险。因为橡胶企业污染性非常大,谢某等人都担心将来会有人染上职业病。可每次雇工们提出要求办理工伤保险,老板就说,谁不愿意干可以走人。

那谢某和同事该怎么办?法律人士表示,对于缺乏法律责任担当、对职工切身利益漠不关心的老板,可采取下列办法应对。一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是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权益,该部门定会依据相关法律支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

三是,虽然老板未给谢某办理工伤保险,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可见,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一旦有职工受到工伤伤害,企业必须依“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上一篇:台州市将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下一篇:医保和工保的参保人数已破千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同类文章
查看更多
  • 速看!八项权益“拍了拍”你的钱... 2025-08-29
  • 上海4050政策是什么意思?怎样领... 2025-08-28
  • 万能险是什么样的保险?新规落地... 2025-08-26
  • 农村合作医疗的实用指南 2025-08-25
  • 医保报销解析:从流程到材料一步... 2025-08-25
  • 医保卡办理与使用全攻略 2025-08-25
  • 行业动态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