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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农合工作硕果累累连续多年取得好成绩

为积极相应国家政策,提高农民待遇,2013年玉林市玉州区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加上个人缴费60元,人均筹资达到超340元,当年医疗费用报销资金累计9511万元,给当地农民带去了新福音。为了更好的更快发展,除2012年实施的新农合基金技术补偿外,2013年又新增“五提高”方案补偿新农合基金。

据了解,玉州区新农合基金补偿政策“五提高”包括:

1.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调整了参合农民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水平,其中,乡镇卫生院由85%调整为90%,县级医疗机构由65%调整为73%,市级医疗机构由50%调整为62%,自治区级医疗机构为50%。

2.提高门诊统筹补偿标准,乡镇级单次门诊费用不高于40元的,按100%补偿,费用高于40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

3.村级单次门诊费用不高于20元的,按100%补偿,费用高于20元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

4.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最高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提高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年人均80元提高到100元。

5.提高了部分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补偿标准,高血压病等19种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补偿标准由去年的900元提高到1200元。

截至2013年5月底,玉州区已有16.79万参合农民受益,由于玉林市积极配合国家政策,真正为农民着想,2015年玉林市新农合工作也取得了好成绩:截至2015年2月28日,玉林市共5441005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9.03%,参合人数比上年增加33843人,参合率较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97.00%的任务。

2015年广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470元/人年,比去年高出8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68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市所属城区参合农民补助标准为74.6元/人年,市及城区财政对城区参合农民补助标准为37.4元/人年,自治区财政对县级参合农民补助标准为88.6元/人年,县级财政对辖区内参合农民补助标准为23.4元/人年;农民个人缴费90元/人年。根据实际参合人数计算,玉林市2015年应筹集新农合基金25.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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