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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农保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嵩明县召开

嵩明县作为昆明市新农保试点县,已新增参保人员29065人,收缴保费324万元,参保率达36%。市政府要求,该县在4月30日参保率必须达到50%,5月底必须达到60%以上,力争6月底实现应保尽保广覆盖。

全市新农保试点工作座谈会今天在嵩明县召开。会议提出,新农保试点工作要尽快赶上全国步伐,走在全省16个试点县前列。嵩明作为试点县,要试点创优、加大扩面、充实基础、流程标准,4月30日前参保率必须达到50%,5月底达到60%以上,力争在6月底实现应保尽保广覆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文荣在会上说,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要实现工业强市、滇池治理、城乡一体化等一系列重要工程,如何解决涉及农村居民养老保障的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通过新农保试点工作,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将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撑。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深刻认识推进新农保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新成绩。

据介绍,去年9月,嵩明县被国务院确定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嵩明县37125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陆续领到了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养老惠民政策得到兑现。今年3月以来,在确保发放的基础上,我市把新农保试点工作重点转移到参保扩面工作上来。截至目前,新增参保人员29065人,收缴保费324万元,参保率达36%。

会议要求,嵩明县必须确保60周岁以上的3.7万名农村老年人,每月发放的55元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到位,绝不允许发生拖欠、漏发、多发和冒领。同时要自加压力,在4月30日全县参保率必须达到50%,5月底必须达到60%以上,力争6月底实现应保尽保广覆盖。此项工作将列入市政府目督办专项督促检查内容进行跟踪问效,对推进速度慢,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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