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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违规举报奖励办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违规举报奖励办法,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分别进行明确;鼓励举报违规行为,一经核实,举报者最高可获得2000元奖励。

该市规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用假发票、假费用清单、假病历、假处方,通过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住院治疗或故意延长住院期限、办理虚假住院和冒名住院等;参保单位伪造、变造参保登记材料为单位或个人参加医保或接续医保关系,为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开具虚假证明;参保人员以冒用、伪造、变造等方式参保、续保或出借医保IC卡以及使用虚假票据资料骗取医保金等,均属违规行为。鼓励组织和个人对以上违规行为以及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及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社会保险专管员在医保经办工作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等行为进行举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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