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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根据人员所在地的不同,失业保险金分为每人每月735元和672元两档。

按照新标准,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为每人每月735元。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为每人每月672元。此次调整之前,成都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95元或546元。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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