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近日透露,投保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3类新型寿险产品的客户需要亲笔抄录一份风险提示说明,表明在投保环节中,知晓产品的特点和利益的不确定性。作为新《保险法》的配套规章之一,《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对投连险、万能险和分红险信息披露要求都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以投连险为例,《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中演示保单利益时,投连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7%、4.5%、1%。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