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诊及急诊留观未收入院就医费用报销规定
城镇职工保险患者在急诊就医及急诊留观未收入院,按照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报销。
(二)急诊留观收入院患者就医报销规定
医保患者(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急诊留观后转住院治疗,以及急诊留观期间病故的,在转住院或病故前7日内急诊发生费用,可以申请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流程如下:
1、患者需将急诊的票据、处方、诊断报告在急诊收费处加盖急诊章和全额垫付章。
2、患者持急诊医师开具的急诊留观诊断证明书(一式二份)到D区1楼53、54号窗口医保办加盖医保章和诊断证明章。
3、患者出院后将上述单据交患者所在单位或缴费街道办事处申请报销。
注:如城镇职工保险患者在急诊期间已刷卡联网结算,向社保申报后,将调整与门(急)诊大额医疗费刷卡联网结算后的差额部分。120费用票据不需加盖我院印章,直接申报。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