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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未碰撞造成损伤保险赔不赔是个问题

  在开车路上,状况千百样,有时即使你应急迅速,避免了与他车的亲密接触,然而左闪右躲之下,也会致使车辆不可避免地受到损伤,我们盛大车友会的会员吴先生最近就遭遇了如此境况。事故由他负全责,虽未碰撞,但仍然造成了对方的损失,理当赔偿,谁料保险公司却以两车未发生相撞为由,拒绝赔偿。于是问题来了这样的拒赔合理嘛?

  车险案例

  会员吴先生的这桩事故确实有其特殊之处。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晚上,吴先生开着自己的小车行驶在浦东一条只有两车道的小路上。由于前车速度较慢,吴先生准备借道超车,因前方是卡车阻挡视线,又加上雨天视线更不佳,正当吴先生驶入对面车道时,说时迟那时快,蓦然发现对面有一辆轿车迎头驶来。此时,避让对于吴先生而言已然是桩不可完成的任务了,反倒对方驾驶员赵先生,为了避免两车相撞,选择向右侧避让。结果吴先生的车辆丝毫无伤,而对方赵先生的轿车却撞上了路边大树,不用说,车辆自是遭到了较严重的损坏。

  不久警方到达现场,经过勘查作出事故认定吴先生借道超车,对这起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需赔付赵先生的车辆损失1万余元。吴先生自然是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责任认定书等材料。

  不料吴先生的保险公司经过审定,却告诉他既然两车没有发生碰撞,因此并未直接造成第三者车辆损失,所以不能按照第三者责任险来赔偿。

  吴先生大感郁闷,他认为既然警方认定自己应负全责,怎能说没有相撞保险公司就不替自己赔偿呢,难道一定要两车相撞才能获赔第三者责任险?在此情况之下,无奈的吴先生想到了自己的娘家盛大车友会,于是来电咨询车友会保险顾问以寻求帮助。

  保险专家听取吴先生的情况叙述后指出,这个案件的关键就在于,没有碰撞因而并未直接造成第三者损失的情况下,第三者责任险是否应当承担赔偿。事实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照此保险责任来看,并没有规定说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一定要基于车辆发生碰撞,保险合同也没有将之列为除外责任。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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