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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劳动报》报道,近日,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和讯放心保),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专家认为,没有福利、社保的同工同酬犹如空头支票,仍没有兑现劳务派遣职工的权益。我国新劳动合同法施行两月有余,记者近日深入多地采访发现,同工同酬却不同程度被架空,一些单位也想出了五花八门的规避手段。

  福利和社保不纳入同酬

  有的正式工每月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都有几千元,比我一个月的收入还高,单位不把这些大头算进来,叫什么同工同酬?在广东一家供电公司上班的王先生质疑。就连每次领补贴和慰问品,都能看到明显差距,心里落差很大。

  为何法律明文规定的同工同酬在执行中每每变成空头支票?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于同工同酬的酬缺乏明确解释。根据国家统计局上世纪对劳动报酬的解释,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则是以非现金形式发放的报酬,不在劳动报酬之内。

  一位社会保险领域专家认为,如今,福利和社会保险已经成为劳动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些单位甚至高达四成,不纳入同酬之列好比掩耳盗铃。劳动合同法和福利体系是覆盖全部劳动者的,不能分成三六九等。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实行差异化的福利和社会保障,使其变成二等公民,严重损害了工人合法权益,不利于内需的启动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也会导致社会矛盾。

  同工同酬权利难落实

  我国新劳动合同法施行两月有余,记者近日深入北京、广东、安徽等地采访发现,同工同酬却不同程度被架空,一些单位也想出了五花八门的规避手段。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记者走访多家企事业单位了解到,大多数单位执行情况不容乐观。梳理发现,新规未落实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按兵不动型。一些用工单位打着跟上级单位保持一致、合同没到期暂不执行等旗号,无视同工同酬规定,仍然我行我素。看到工资单,我的心都凉了。吉林长春一家银行职员李女士告诉记者,她7月份的工资是2500多块,跟上个月没什么变化。与在编员工相比,少千元左右。

  二是钻研福利型。有些单位不敢踩同工同酬的雷区,便玩起了偷梁换柱的把戏,在福利、待遇方面抠紧劳务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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