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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业务员代签自燃险保险公司称查无此人

福州一车主向长安保险福建分公司投保车险,后该车自燃,车主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称,车主未投自燃险,并出具投保单予以证明,却被发现单子上的签名并非客户的笔迹。事后,保险公司承认是公司业务员代签的。

由于长安保险公司未给客户保单,出具的投保单客户又未签字,导致车主有没有投自燃险这个简单的问题,居然成为一桩疑案,引发了长达3年的官司。近日,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

投保单客户署名是谁的笔迹?保险公司一再改口

车主刘先生到底有没有投自燃险?这个问题从此案一审、二审到再审,到现在仍未明了。在省高院的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变成保险公司有没有伪造保单以逃避理赔责任。

刘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根据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长安保险公司在第一次庭审时承认已接收了客户刘先生签字的《投保单》,刘先生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后,又改口说是刘先生授意该公司的业务员代签的,但却说不出是哪个业务员代签的,也未提供刘先生授意其代签的任何证据。所以,要求该公司那名代签的业务员出庭对质以辨明投保单上的代签名,是不是刘先生授意的。

长安保险公司一方未正面回应这个问题,主张投保单上的客户签名,确是刘先生授意该公司业务员代签但未提供直接证据予以证明。

客户要求与保单经办人对质保险公司称查不到此人

,刘先生到长安保险公司,再次提出希望那名代签名的业务员能与他对质,看是不是他授意其代签的。该公司一部门负责人丁经理说,关于是哪个业务员代签刘先生投保单的他不知道,更别说把那名业务员找出来。

丁经理解释说,,长安保险福建分公司刚在福州成立,之后不久,与刘先生签订了车险合同。不过,当时经办刘先生这份保单的并不是他的团队,而是该公司最早的一个保险销售团队。这个团队当时不仅为该公司销售保险,也为其他公司销售保险。他曾向最早这个团队的负责人询问是哪个业务员经手刘先生的保单,对方说不知道。原来,该团队的负责人早已离开了保险行业,所以查不到是谁做的这份保单。

丁经理还说,公司刚创办时管理比较混乱,所以会出现业务员代客户签名、未给客户保单的情况,如今该公司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本资料所载內容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险知识之用;您所购买的产品保险利益等内容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本文标签: 自燃险 保险公司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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